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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因不满老婆在会所工作"砍下"其鼻子,笑称:是自己老婆才这样做!

2017-07-19 南京律师团


昨天

小编被一张新闻图片吓到了

图片中的女子化着浓妆

鼻子却被人用刀砍得血肉模糊

而伤人者居然是该女子的丈夫


(图片源自视频截图)

近日,南昌市樟树林一家娱乐会所内,会所女员工岳某被丈夫杨某用菜刀砍伤,血肉模糊。会所的保安立即将男子制服,并带到了辖区派出所。

据警方介绍,岳某和杨某在前一晚约好在会所沟通,杨某劝她离职,中途两人发生争执,杨某一气之下,外出买了把刀,将妻子砍伤。

在派出所内

当被问及为什么会砍伤自己的妻子时

杨某面对镜头笑着说



据了解,岳某今年21岁,最近一个月才从云南来会所做业务员,被砍之后其鼻子受伤。目前,岳某已出院休养,杨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,并处以200元的罚款。

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x0526xj89hw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

事件上传网络之后

很多网友认为对杨某的处罚太轻

网络评论

@佐易:治安拘留?不该是刑事拘留吗

@气和天真只罚款200元?这TMD算是鼓励了………

@玛瑞雅水果花:故意伤害罪,家暴,没跑了吧?

@朴觅轩:嫁给这样的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

@思念中的梦_961:女的验伤,继续起诉

@我来念两句诗:你们是不是傻,这是警察罚的,又不是法院罚的。警察拘留后会被批准逮捕,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,这个男子要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,这部分民事赔偿才是他最终要赔的。你让警察刚刚抓到人怎么判他赔钱,当警察是正义使者?


接下来

还是请专业律师

给大家解析一下

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

刘  欢 律师


为何这样处罚,新闻报道中并未提及更多信息,在此我们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大家分析一二。


我国法律对近亲属间的一般违法或轻度犯罪行为实行从宽处理原则,特别是受害人不予追究或谅解的应当从宽处理,虽然尚无直接法律规定,但已有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某一具体罪名明确规定。


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其中对近亲属间因初犯、偶犯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可免于刑事处罚,实行宽大、人道原则,体现了司法解释对传统文化的扬弃和对人伦常情的有条件认同,以及对亲情的尊重、对人性的关爱。



从人伦常理来看,亲属间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,对此类犯罪宽大处理容易被公众所接受,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认的亲情伦理原则,增进家庭的和睦,确保国家的稳定,实现社会的秩序。但该原则仅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或轻度犯罪行为,对于严重犯罪行为即使近亲属之间也不能当然从宽处罚。


看到这里,想必大家已经明白了,这则新闻中的双方是夫妻,如果该女子对其丈夫也予以谅解,警方这样处罚也是合情合理的,并非处罚过轻


当然,律师在这里也提醒大家:对于不法侵害,无论加害人是否近亲属,均应尽可能第一时间报警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,不要因为是近亲属就有所顾虑。


来源:@猫扑 微博、看看新闻、腾讯视频等相关信息

编辑:南京律师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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